按照《大连理工大学共享自习空间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预约的自习座位不得转借或转让。现发现部分同学存在将预约座位进行倒卖的情况,教学运行保障中心即日起将加强人座核验检查,请同学们自习时携带本人玉兰卡或提供“I大工-我的证件”页面配合检查。
检查时如发现座位非预约本人使用或存在转卖情况等,教学运行保障中心将对座位预约人列入共享自习空间使用黑名单,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。身份检查时同步进行使用率检查。
其他说明:如有协商互换座位的同学,须提前向教学运行保障中心报备。共享自习空间优先满足考研、考公等有长时间自习需求的学生使用,请已预约座位同学考虑实际需求,无法保证使用率的同学请联系教学运行保障中心释放座位。使用率严重不合格同学将被列入共享自习空间使用黑名单。
提醒同学们不要出售或购买预约座位,如发现倒卖共享自习空间座位的相关线索,请向教学运行保障中心反馈。联系方式:84707774。
教学运行保障中心
2024年10月11日
附:《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相关内容节选:
第十九条 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,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,给予以下处分:
(四)有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其他情形者,经批评教育不改的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社会、学校正常秩序行为之一者,在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同时,学校视其情节,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:
(二)扰乱课堂、会场、学生活动场馆及影剧场等场所公共秩序者;
(七)在校园内私自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或变相营利的各种商业性活动者;
(十六)其他被认定为扰乱社会、学校正常秩序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