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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理工大学共享自习空间管理办法(试行) 日期:2024-09-10 10:14:34

大连理工大学共享自习空间(以下简称空间)是学校公共教学资源,是为本校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。为了维护空间良好的学习秩序,保障本校学生安全文明使用空间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宗旨定位

空间设在独立区域,并配备独立自习工位,为学生提供一个安静、高效、可长期自习的学习环境。空间优先满足考研等考试备考考生、无独立工位的研究生等有长时间自习需求的学生使用。

二、使用规定

(一)开放时间:空间每日早上7:00至晚上22:00开放使用。如学校有教学、考试或其他安排需要使用空间时,需服从学校安排。

(二)使用人员:空间仅限大连理工大学师生自主学习使用,禁止校外人员使用,严禁在空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

(三)预约使用:有长期使用需要的学生可通过共享自习空间预约平台提前预约座位,具体预约方法请查看相关通知。成功预约座位的符合空间服务定位的学生可优先使用该座位。有临时使用需要的学生可在有空闲座位的情况下临时使用。自习座位不得转借或转让,教学运行保障中心将不定时巡查。违规使用座位、不配合现场巡查的学生将取消座位使用权。

(四)物品存放:教学运行保障中心不负责保管任何个人物品,学生应自行妥善保管,个人物品遗失、损坏等后果自负。提倡“人走物走,座留他人”原则。不允许在自习座位留置非学习资料物品,否则将被视为弃物予以清理。若发现他人遗失物品,请及时交至楼宇物业管理人员处。

三、行为规范

(一)保持安静。进入空间请将手机调为震动或无声状态。不得在空间内大声喧哗、接打手机。轻拿轻放物品,使用电子设备时请佩戴耳机并控制音量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
(二)设施使用。空间配备有学习桌椅、电源插座、Wi-Fi网络等设施。请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、门窗等处乱刻、乱写、乱画、乱贴;不得擅自挪动添加自习桌椅;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电源插座可为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使用,给电子设备充电结束后请及时拔出充电器。最多使用一个插线板,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违规电器。不私自改变空调等电器设置。

(三)保持卫生。为了给大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,请自觉保持空间的环境卫生,保持自习工位无杂物。空间内禁止吸烟。禁止在空间内食用榴莲、螺蛳粉、泡面等气味较大的食物。如在空间内就餐,请在中厅区域内进行,禁止在自习工位上食用食物。食用完毕后请及时清理垃圾。如发现地面、桌面或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存在脏乱问题,请及时通知物业人员。

(四)举止文明。遵守社会公德,衣冠整洁,禁止赤足、穿拖鞋、穿背心入内。禁止在空间看娱乐视频、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。

四、违规处理
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,第一次给予警告教育。不服从管理、屡教不改者,教学运行保障中心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空间使用权限。情节严重者,通告学校相关部门,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如有问题咨询或意见建议反馈,请联系教学运行保障中心资源保障室,联系电话:84707774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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